商品品名:日本青甘魚頭(半顆) 商品組合/規格:半顆/包 淨重、容量.(含液商品需標註固形物):320-430g/包, 無包冰 內容物成分(全展開)成分有豬及牛的需於背後標註產地:青甘魚頭 原產地(國):日本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:好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地址:新北市中和區新民街94巷11號 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電話:02-82267886 保存期限:冷凍保存12個月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H-154230747-00000-7 投保產品責任險字號:第一產物保險產品責任險保單號1000字第13PR000674號 過敏原:青甘魚頭屬於魚類,對於對魚類過敏的人群,應避免食用。 備註: 本產品屬"冷凍食品"無7天鑑賞期退換貨,敬請見諒。 宅配過程因商品碰撞可能導致失去真空效果,未退冰狀況下,並不影響商品的新鮮度,請放心食用! 海鮮類商品包冰比例請查看上方產品規格。 好神國際所提供的產品配送區域範圍目前僅限台灣本島。 若商品無問題,因個人因素(口味、觀念、認知、料理方式問題),欲退換貨,需付物流處理費用250元,商品依溫層保存,外包裝保持原狀,如商品狀態受損者將影響退換貨權益。 商品顏色可能因各顯示器設定而有差異,依實際供貨商品為準。 基於食品衛生考量,除商品本身瑕疵外,商品一經拆封後,不可退貨,且退貨時請保留紙箱及商品,並於到貨後24小時內以電話、LINE@:@shg4038g或網站中的""聯絡我們",我們會盡全力協助您處理,謝謝。 商品之實際配貨日期、退換貨日期,依我們向您另行通知之內容為準。 收到退貨之商品且確認無誤後,7-14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,款項將日回原訂購人或匯款轉帳人之帳號。
政 策 宣 導 依108年12月15日生效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8-3條規定,如您所刊登之商品為「境外應施檢疫物」,須依本條之規定於商品網頁上加註下列警語: (一)為防治動物傳染病,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,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,並依規定申請檢疫。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,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 (二)境外商品不得隨貨贈送應施檢疫物。 (三)收件人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,未將郵遞寄送輸入之應施檢疫物送交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銷燬者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。